署办规〔2023〕8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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