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署办[2022]49号) 公开
陌上相逢 + 关注 上传日期:2023-11-02 0 1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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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署办〔2022〕4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绿色金融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大兴安岭地区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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