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署办规[2023]11号) 公开
陌上相逢 + 关注 上传日期:2023-11-02 0 1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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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办规〔2023〕1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 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林场及农村的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全区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减少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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