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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