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4-01
现有1个锅炉技改项目,现有工程为水煤浆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再进入脱硫塔脱硫除尘,净化后的烟气由40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建设的处置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水煤浆锅炉公用40m高排气筒合并排放。企业在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末端设置有1个采样孔,在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末端也设置有1个采样孔,即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上均设置有采样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山梨酸和山梨酸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5]16号),项目锅炉烟气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烟气执行标准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焚烧量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技改工程为将水煤浆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锅炉,锅炉主体不变,改造燃料输送和燃烧系统,改造配风系统,同时把静电除尘器改成高效布袋除尘器,脱硫脱硝保持备用,排气筒不变,排放的燃生物质锅炉与现有工程焚烧炉废气共用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山梨酸和山梨酸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5]16号)、《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第5.3.5.3条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第4.6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第5.5.2.1条,结合企业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上均设置有采样孔的实际情况,因此技改后项目锅炉烟气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现有焚烧炉废气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现有专家认为,两股废气合并到1个排气筒进行排放,应考虑混合废气排放的达标排放情况,即在合并排气筒上设置采样孔,并应执行两者标准中更严格的标准限值要求,即应分析混合废气执行更严格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认为本次技改工程与原有焚烧炉共用一根烟囱执行的标准不正确。 因字数限制,部分问题内容在回复栏。
接上表问题内容: 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第5.5.2.1条“若执行不同许可排放浓度的多台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采用混合方式排放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定许可排放浓度。若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混合排放浓度确定要求的,则应执行各限值要求中最严格的排放浓度”。我公司认为,只有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无法设置采样孔的情况,才需执行各限值要求中最严格的排放浓度,而本技改项目企业已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设置了采样孔,则应执行各自生产设施的标准限值要求,即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基准含氧量为9%(参照燃煤锅炉),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基准含氧量为11%,两者基准含氧量不同,若锅炉废气排放也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那么折算出来的污染物浓度,我公司认为反而折算出来的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更小,这样不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第5.5.2.1条要求在合并排气筒各分管上设置采样孔的初衷。对于以上两股不同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疑问,请答疑为盼,谢谢! 问题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排放口采用混合方式排放废气,排放口合并前均设置有采样孔,可分别监测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的,则各排放口分别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山梨酸和山梨酸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5]16号)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2-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5-23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5-2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8-1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