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

浏览次数:15,757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行业相关标准
文件编号 GB13271-2001
发布日期 2001-01-01
实施日期 2001-01-01
发布部门 原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容量<0.7 MW(1t/h)自然通风燃煤锅炉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增加了燃油、燃气锅炉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1999年1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 3—1999),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PB 3—1999。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1983年9月首次发布,1992年5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 MW(65 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_AQ 13271-2001.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匹配度 0.975)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匹配度 0.858)
  •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495-2013 (匹配度 0.808)
猜你喜欢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标准状态
  •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 烟尘排放浓度
  • 自然通风锅炉
  • 收到基灰分
  • 过量空气系数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替代文件
收起
  • 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WPB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引用文件
收起
  •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