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1个锅炉技改项目,现有工程为水煤浆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再进入脱硫塔脱硫除尘,净化后的烟气由40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建设的处置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水煤浆锅炉公用40m高排气筒合并排放。企业在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末端设置有1个采样孔,在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末端也设置有1个采样孔,即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上均设置有采样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山梨酸和山梨酸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5]16号),项目锅炉烟气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烟气执行标准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焚烧量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技改工程为将水煤浆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锅炉,锅炉主体不变,改造燃料输送和燃烧系统,改造配风系统,同时把静电除尘器改成高效布袋除尘器,脱硫脱硝保持备用,排气筒不变,排放的燃生物质锅炉与现有工程焚烧炉废气共用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赛璐(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山梨酸和山梨酸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5]16号)、《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第5.3.5.3条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第4.6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第5.5.2.1条,结合企业在合并排气筒前各分管上均设置有采样孔的实际情况,因此技改后项目锅炉烟气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现有焚烧炉废气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现有专家认为,两股废气合并到1个排气筒进行排放,应考虑混合废气排放的达标排放情况,即在合并排气筒上设置采样孔,并应执行两者标准中更严格的标准限值要求,即应分析混合废气执行更严格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认为本次技改工程与原有焚烧炉共用一根烟囱执行的标准不正确。 因字数限制,部分问题内容在回复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4-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公司利用蚕粪为原料生产叶绿素铜钠盐,叶绿素铜钠盐是一种食品级的绿颜色色素。生产工艺如下:蚕粪→预处理→丙酮浸提→过滤→ 加碱皂化→回收丙酮→溶剂油洗涤→ 酸化铜代→抽滤水洗→ 溶解成盐→过滤→干燥→叶绿素铜钠盐成品。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14-24、其他食品制造149-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呢? 以上征询特呈,恳请贵厅给予答复为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2-19
广西大部分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城江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站监测人员长期从事重金属、类重金属砷等剧毒物质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中第三点:“关于环境监测人员待遇保障 为明晰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对环境监测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合理保障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范围为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广西大部分监测站已参公,故监测站无法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还请明示,广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监测人员是否能享受此项监测津贴?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04
领导好。现有个问题想要咨询。 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投资集团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配煤堆场项目一期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环复字﹝2011﹞357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配煤堆场1个和铁路专用线1条。该项目于2012年完成了填海,截止日前,其他建设内容未建设。 期间,由于企业变更、资金等因素,“北环复字﹝2011﹞357号”批复的煤堆场及铁路专用线未能全部建设(仅完成了煤堆场填海部分)。由于项目设计的深入及铁路专用线线位布局的变化,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购了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拟对铁路专用线重新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广投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中的铁路专用线实为2011年环评批复中的铁路专用线(选线略有变动)。现我公司是否可直接按照“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建设内容,按照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8-19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中第9点“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则可判定为重大变动。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影响加重如何认定。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并开展相应工作,是否可行? 特此请示,盼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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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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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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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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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云助手 | 202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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