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重点,为指导和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沾染油漆的废滚筒、废手套等)、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特制定本环境管理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 (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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