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主要由布点、样品采集、样品处理、样品测定、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及附录等部分构成。 在每个部分规范了土壤监测的步骤和技术要求,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资料统计和质量评价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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