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和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局制定了《贵港市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点》。现予以公布,请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贵港市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点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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