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办规〔2022〕1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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