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土壤] 土壤导则答疑汇总(2019.8.1第一次更新)(1) 公开
张文远 + 关注 上传日期:2022-08-03 61 62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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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相关篇 1问:哪些情形属于“不敏感”? 答: 列入不敏感的三种特殊情况: 第一,为鼓励污染企业进工业园区,所有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在土壤环境敏感程度等级判定时视为不敏感,若位于园区边缘,周边存在农田或居民区的,虽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判定为不敏感,但须考虑对敏感目标进行保护; 第二,建设项目在影响途径上进行控制,经过采取措施后全部污染源控制在厂界范围内(例如不产生大气沉降,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此时由影响识别可知其对占地范围外无任何影响,那么其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可判定为不敏感; 第三,是建设项目周边无上述敏感目标a、b的为不敏感。(李老师) 2问:较敏感是指的哪些保护目标?答:b.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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