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咨询项目在甘肃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中的位置属于哪一个管控单元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您好,我是一名环评编制人员,现在有一个项目行政规划属于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拐点坐标:1、4301632.89,34580067.88;2、4302502.37,34580763.12;3、4302462.45,34580833.00;4、4303178.02,34581226.16;5、4303127.96,34581374.08;6、4302840.96,34581216.06;7、4302133.52,34580880.27;8、4301748.65,34580784.80;9、4301732.28,34580260.55;10、4301318.49,34580257.51;11、4301333.02,34580799.86;12、4300902.47,34580739.89;13、4300642.22、34580784.76;14、4300059.13,34580797.88;15、4300094.58,34580254.48;16、4301118.60,34580252.20;17、4301273.34,34580122.49。占地面积1.8093km2。 咨询一下,项目在甘肃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中属于优先保护单元还是一般管控单元。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3-16

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批部门的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尊敬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领导: 您好!我公司准备在甘肃省投资建设一个垃圾焚烧发电的项目,目前正在了解甘肃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审批流程,想咨询以下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即同时包含垃圾焚烧和发电功能的项目)和垃圾焚烧不发电的项目(即仅进行垃圾焚烧处理,不涉及发电环节)的审批部门都是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还是有什么不同? 如果审批部门因发电与否而不同,具体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望回复!谢谢。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5-06-17

关于水电站环评批复有效期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厅领导您好: 我是卓尼县万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我公司修建的卓尼县达子多水电站工程已于2010年取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环自发【2010】65号《甘肃省卓尼县达子多水电站工程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同年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院编制了《甘肃省卓尼县卡车沟达子多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甘环审发【2013】131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甘肃省卓尼县卡车沟达子多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卓尼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4日同意项目开工建设,并出具了《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卡车河达子多水电站开发项目征地开工建设的批复》,同年我公司开始征地并进行了厂区平整及引水隧洞的建设,2015年至2019年中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水电站迟迟未能完工,2019年5月19日甘南州水务局、甘南州发改委、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发文;州水务字【2019】166号《关于做好 22座水电站建设未按期竣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筹措资金、复工复产。2019年我公司筹集到资金准备进行建设,疫情开始爆发,导致人员、设备不能进场,只能进行简单的人工作业。我电站自批复下达后5年内已经开工建设但未建设完成,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措施均未发生变化,请问我公司水电站环评手续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1

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是否接入监管平台的问题咨询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尊敬的生态环境厅领导: 我们是甘肃省绿动卫士机械检测有限公司,我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经省市场监管局专家组现场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机动车路检路查(包括柴油车和汽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目前为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移动源排放检验相关服务工作。 我公司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有个别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我公司是否接入甘肃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监管平台的问题,就该问题特向厅有关业务处室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咱们厅有没有单独建设甘肃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监管平台?如果建设了有没有发布公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接入平台?如果没有建设,是否有建设计划? 二、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怎么接入?运维机构是哪家?接入平台是否收取费用?后续有没有费用? 三、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建设该监管平台的政策依据是哪个?适用哪个技术规范? 四、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在没有接入监管平台前出具的检验报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是否认可? 五、据我公司了解2019年10月份省厅建设的甘肃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内包含移动源监管子系统,里面有机动车排污检测监管系统、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请问下面生态环境部门说的需要接入的系统是不是该系统?该系统目前是否投入使用?是否要求全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均接入该系统?如果通通接入该系统可以避免重复建设。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7-05

关于项目环评办理问题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你好,我单位为一家白酒制造单位。生产规模年产成品白酒15吨。属于制造业中C1512白酒制造类别。项目于2021年7月15日在发改部门备案,项目计划建设地不在园区内,2021年9月28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和甘肃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人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发改产业〔2021〕633号)。现在在办理环评手续时遇到以下问题: 1.项目是否必须要进工业园区?如果园区无白酒制造规划区域,是否可以不进园区? 2.因为项目备案是在文件发布之前,备案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3.项目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环评手续?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2-17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