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Wastewater treatment
文件编号:HJ1083-2020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0-01-06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0-04-01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oating
文件编号:HJ1086-2020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0-01-06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0-04-01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General rule
文件编号:HJ819-2017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17-04-25 |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17-06-01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Electroplating industry
文件编号:HJ985-2018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18-12-04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19-03-01 |
Self-monitoringtechnologyguidelinesforpollutionsources — Foodmanufacturingindustry
文件编号:HJ1084-2020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0-01-06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0-04-01 |
查看全部标准内容
文件编号:总站源字[2022]268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2-06-30 |
发布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2-06-30 |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函[2017]1638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7-10-30 |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06-19 |
发布部门: | 适用区域:广东省深圳市 | 实施日期:2023-06-19 |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函[2017]1699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7-11-09 |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 |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函[2020]388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7-20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0-07-20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中,主要监测指标5.3.2给出了说明,有2个问题:1、关于5.3.2节中a),请问这几个污染因子排放量较大如何认定?2、如果仅生活污水排放、属于简化管理、非重点排污单位、无对应行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核规范的企业,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总氮是否可直接按表2非重点排污单位其他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指标?还是要按照5.3.2节中a),先判污染排放量较大的因子,按主要检测指标、其他监测指标,分别给出监测频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27
老师您好,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 HJ 1253-2022 “表 1 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描述,电子器件制造排污单位若属于重点单位,间接排放需要对车间排口进行每日监测,监测指标包含“流量、总铅、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总砷”,其中“总镉、总铬、六价铬”在表1内有具体说明,可根据排污许可证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但是针对“总铅、总镍、总银、总砷”没有特殊说明,请问若原辅材料不涉及总铅,是否此排口还需要对总铅进行每日监测? 同理,“表 3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要求每年对“苯、甲醛、铅等”进行监测,如果原辅材料不涉及此类污染物,是否还需要进行进度监测。 谢谢。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06-13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管理联系密切。 环境影响评价应提出项目营运期监测要求。但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监测计划的依据众意见不一。现提出以下问题咨询: 有认为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计划与排污许可管理的监测要求是两个不相关的内容。有认为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计划应当依据排污许可管理相应要求制定的。有认为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计划应当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 1、请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计划是否应该依据什么来制定? 2、如依据相应排污许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分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相应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只有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才要申领排污许可证。也只有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才制定监测方案进行例行监测。因此,对于登记类管理的企业,是否还应在环评中提出自行监测要求? 3、如果依据相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监测计划,那是否只要在相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度适用范围的项目都应到要求企业制定自行监测?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并未提及项目环评类型,或排放许可管理类别要求。如环评登记表的项目,是否也应要求企业按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进行监测?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并未提及项目环评类型,或排放许可管理类别要求。如排污许可类别是登记类,是否也应要求企业按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进行监测? 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2-01
有以下几个问题需咨询:1、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涂装(喷漆之类)监测频次是参照汽车制造业核发规范中的监测频次来要求?还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的监测频次来要求?要是喷粉的话,频次是否参照汽车零部件核发规范?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适用的行业?什么时候可以采用该监测频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27
您好,企业已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进行了业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排查和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在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的填报中,是否还需要将土壤和地下水的各个点位及监测技术指南里的监测因子(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GB 36600 表 1 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GB/T 14848 表 1 常规指标)进行填报?土壤和地下水的自行监测是否可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独立进行,不体现在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03-01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浙江印发《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全文 |
|||
VOCs前沿 | 2022-03-01 |
![]() |
![]() |
生态环境部发布3项『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
环评云助手 | 2022-02-24 |
![]() |
![]() |
国标上新 | 生态环境部发布《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
|||
环评云助手 | 2022-03-09 |
![]() |
![]() |
干货!几种常见的工业废水处理方法简述 |
|||
环保小蜜蜂 | 2022-03-11 |
![]() |
![]() |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试行)》印发 |
|||
江苏生态环境 | 2022-03-17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wastewater treatment
文件编号:HJ1083-2020 | 标准名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 | 发布日期:2020-01-06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
self-monitoring
文件编号:HJ1387-2024 | 标准名称: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 | 发布日期:2024-12-24 |
标准分类:监测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入河入海排污口责任主体为掌握入河入海排污口污水排放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活动。 |
self-monitoring
文件编号:DB34/T5172-2025 | 标准名称: 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25-05-06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安徽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变电工程运营单位为掌握本单位变电工程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
self-monitoring
文件编号:DB34/T5173-2025 | 标准名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 | 发布日期:2025-05-06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安徽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
microseismic monitor ing for water disaster in coal mine
文件编号:DB13/T5549-2022 | 标准名称: 深部导水通道微震探查规范 | 发布日期:2022-02-28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在煤矿突水相关的煤矿动力灾害分析、监测及预警过程中,通过高灵敏度检波器感知岩石破裂产生的微小震动,将这些震动解码为有效的数字信号,进行微震事件的时空定位和展源机制研究,表征突水、构造活化、围岩运移及矿压显现等规律的一种物理监测技术。[来源: DB13/T 2527-2017, 3.1, 有修改] |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