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涂装工序监测频次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27

环境 江苏省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有以下几个问题需咨询:1、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涂装(喷漆之类)监测频次是参照汽车制造业核发规范中的监测频次来要求?还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的监测频次来要求?要是喷粉的话,频次是否参照汽车零部件核发规范?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适用的行业?什么时候可以采用该监测频次?

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规定了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含有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污单位均应按照(HJ 1086-2020)开展自行监测。包含涂装工序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应按照(HJ 1086-2020)中的要求执行。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2。

关联文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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