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文件编号:环政法函〔2018〕3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8-02-22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8-02-22

关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函〔2009〕258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22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09-10-22

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的意见

文件编号:环法规函〔2019〕12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7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9-10-17

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28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善后检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环环评函〔2017〕8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05
发布部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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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起算中“”建设行为终了”如何认定?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该规定中建设行为终了应当如何认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19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且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这三个违法行为必须都处罚吗?
其它 排污许可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且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这三个违法行为必须都处罚吗? 能否认为这种情况为“违法行为的竞合”,根据违法侵害客体,择一重者处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1-06

备案文件是否应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文件?
其它 综合业务

根据环境保护部函《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三、关于建设单位可否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送审批” 中“(二)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及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五、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法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环评报批手续。通过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审查‘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将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为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提供保障。 未批先建的项目一般无经济部门的备案文件,且按经济部门的规定已建成的项目无法补办备案文件。请问,对于未批先建项目,在提交环评文件时,项目备案文件是否应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文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08-15

关于未批已投违法行为处理的回复
其它 综合业务

新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据《环评法》第31条处罚,未验先投依据条例第23条处罚。那么,未批已投事数形态如何认定?处罚方式是择一重罚,还是原则上按未验先投处罚,亦或是依据法工委复[2007]2号文件分别处罚(行为罚和财产罚如何适用?(罚款是限制加重还是并科处罚?)。另外,赣环法字〔2017〕15号规定,未批先建处罚细化为已停止建设、未停止建设、已投入生产三类,是否表示建设、验收二者可吸收?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2-13

未批先建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1、仅仅建设工业厂房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2、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租用生产厂房进行建设,其部分生产设备已进入生产厂房内,但尚未安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是否构成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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