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2017〕86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5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7-11-25

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环办便函〔2021〕450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1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

关于印发2024年杭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杭环发〔2024〕20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浙江省杭州市 实施日期:2024-03-27

水利部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水节约〔2020〕15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1
发布部门:水利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0-07-21

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鲁环发〔2019〕13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09
发布部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区域:山东省 实施日期: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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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重点排污单位”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其它 排污许可

《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中的“重点排污单位”等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吗?若不是,二者有何区别?谢谢,盼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12

间歇排放催化燃烧排放口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大气环境 排污许可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中,第三条(九)规定“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大于0.5千克/小时或者排气量大于10000立方米/小时的固定排放源”应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我公司现有一套“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排气量5万立方米/小时,但是运行方式为间歇运行,且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请问是否该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为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业,仅在设备喷漆时运行该环保装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09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监测标准事宜咨询
其它 综合业务

孙先生来电咨询,对于《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表5-1中,对于有机废气排放口性质的规定是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为主要排放口,但在实际执行中,此条管控的是纳入《名录》规定的大气重点管理企业,还是除大气外,仅废水重点管理的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也需作为主要排放口进行管理。烦请释疑,谢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7-29

关于主要排污口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相关性的问题咨询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襄阳某公司来电咨询,我司2020-2024年被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列入《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据2023.1.1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我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行业类别等,均不在名录内。(附件1)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10中要求,我司金属熔炼(化)生产单元中的生产设施燃气炉对应的熔炼废气排放口(DA001)类型为一般排放口,属于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表13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监测要求手工监测,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联网要求。(附件2) 2020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我司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但是经常有日均值超标现象,特别是我司在全部停产、熔化炉保温的时候,在线日均值经氧含量折算后经常超标,正常来说,企业停产了,污染物更少,应该达标才对,这样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诸多烦恼。(附件3) 经咨询熔化炉厂家和环保专家,我司熔化炉在正常生产时,后端鼓风机需要对熔化炉内送空气配比,以便燃气在熔化炉内充分燃烧,达到节能效果。日常熔化炉投料作业,时刻要把炉门打开投料,这时炉门顶部吸气罩会吸入空气,日常颗粒物检测均值在3-4mg/m3,最后造成熔化炉污染物折算后超标。(附件4) 针对类似情况,我司也跟同行和铸造协会专家积极交流,同行之间并未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同时铸造协会专家也反馈,该熔化炉因工艺需求,不需要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关于超标整改措施,也未明确给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公司废气日常检测和环保部门监测,各项污染物也是达标排放。 同类型情况,在天津也发生过类似案例,有4家企业也是熔化炉因节能工艺和安全要求,熔化炉需要引入空气,天津市环保局综合考虑后,要求企业可以不执行含氧量折算,请省厅领导酌情考虑,我司是否也可参考该类型企业不执行含氧量折算标准。(附件5) 为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减少企业外部环保压力,还望给与企业支持和帮扶,在此感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8-09

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咨询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想咨询3个问题。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只要排污单位纳入重点名录、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要求自动监测或环评、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目前有子公司仅废水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未被列入,并且排污许可证中仅要求安装总磷、氨氮自动监测仪,环评相关文件无其他要求。但公司内部有VOCs排放口风量超过30000m3/h,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因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问题:2021年3月份,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有子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目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想请教一下“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与联网”是以那个部门通知为准?3、目前有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疑惑:(1)如何判断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部门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较早,设计文件已丢失,环评、排污许可证中未体现具体风量。(2)因VOCs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后期维护费用也很高。目前我公司有些车间在设计之初,废气治理设施风量留有一定余量,超过了30000m3/h,目前稳定运行时基本不会超过25000 m3/h,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更换大风量风机)降低了风量,从而无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节约公司成本。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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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management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s

文件编号:HJ1124-2020 标准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发布日期:2020-03-27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文件编号:HJ1121-2020 标准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发布日期:2020-03-27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management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s

文件编号:HJ1118-2020 标准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 发布日期:2020-03-04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文件编号:HJ1115-2020 标准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 发布日期:2020-03-04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ke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文件编号:HJ1116-2020 标准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发布日期:2020-03-04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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