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8-09
襄阳某公司来电咨询,我司2020-2024年被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列入《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据2023.1.1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我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行业类别等,均不在名录内。(附件1)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10中要求,我司金属熔炼(化)生产单元中的生产设施燃气炉对应的熔炼废气排放口(DA001)类型为一般排放口,属于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表13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监测要求手工监测,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联网要求。(附件2) 2020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我司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但是经常有日均值超标现象,特别是我司在全部停产、熔化炉保温的时候,在线日均值经氧含量折算后经常超标,正常来说,企业停产了,污染物更少,应该达标才对,这样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诸多烦恼。(附件3) 经咨询熔化炉厂家和环保专家,我司熔化炉在正常生产时,后端鼓风机需要对熔化炉内送空气配比,以便燃气在熔化炉内充分燃烧,达到节能效果。日常熔化炉投料作业,时刻要把炉门打开投料,这时炉门顶部吸气罩会吸入空气,日常颗粒物检测均值在3-4mg/m3,最后造成熔化炉污染物折算后超标。(附件4) 针对类似情况,我司也跟同行和铸造协会专家积极交流,同行之间并未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同时铸造协会专家也反馈,该熔化炉因工艺需求,不需要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关于超标整改措施,也未明确给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公司废气日常检测和环保部门监测,各项污染物也是达标排放。 同类型情况,在天津也发生过类似案例,有4家企业也是熔化炉因节能工艺和安全要求,熔化炉需要引入空气,天津市环保局综合考虑后,要求企业可以不执行含氧量折算,请省厅领导酌情考虑,我司是否也可参考该类型企业不执行含氧量折算标准。(附件5) 为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减少企业外部环保压力,还望给与企业支持和帮扶,在此感谢。
我单位收到你局转办的编号WZ993211202********76号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在线服务平台交办单,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编号WZ993211202********76号办件已经我厅核实,并协调有关处室处理完成。 2、8月7日收到《交办单》后,我厅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有关诉求进行研究,于8月9日下午15时左右与诉求人襄阳某公司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3、当事人就“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监测标准事宜咨询”,根据《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关于熔化炉污染物折算后超标的问题,依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4.5规定,冲天炉及燃气炉的大气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应按公式换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下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 4、我厅于8月9日把相关问题的反馈意见与诉求人公司进行了电话沟通,当事人对答复表示理解。 办理人:张桥 联系电话:027-87167435 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9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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