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关于印发2024年杭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杭环发[2024]20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浙江省杭州市 实施日期:2024-03-27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06
发布部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天津市 实施日期:2021-05-0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环土[2023]39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2-20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2023-02-20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钦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钦环发[2019]5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08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实施日期:2019-11-08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09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东省临沂市 实施日期: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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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咨询
水生态环境 排污许可

公司属于地下水地下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但不属于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发的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请问是否需要安装水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10-11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您好,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项法规文件为什么在官网上打不开了?404 Not Found 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xxgk/fgwj/gfxwj/shbjgfxwj/634034/index.html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03-25

关于主要排污口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相关性的问题咨询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襄阳某公司来电咨询,我司2020-2024年被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列入《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据2023.1.1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我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行业类别等,均不在名录内。(附件1)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10中要求,我司金属熔炼(化)生产单元中的生产设施燃气炉对应的熔炼废气排放口(DA001)类型为一般排放口,属于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表13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监测要求手工监测,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联网要求。(附件2) 2020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我司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但是经常有日均值超标现象,特别是我司在全部停产、熔化炉保温的时候,在线日均值经氧含量折算后经常超标,正常来说,企业停产了,污染物更少,应该达标才对,这样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诸多烦恼。(附件3) 经咨询熔化炉厂家和环保专家,我司熔化炉在正常生产时,后端鼓风机需要对熔化炉内送空气配比,以便燃气在熔化炉内充分燃烧,达到节能效果。日常熔化炉投料作业,时刻要把炉门打开投料,这时炉门顶部吸气罩会吸入空气,日常颗粒物检测均值在3-4mg/m3,最后造成熔化炉污染物折算后超标。(附件4) 针对类似情况,我司也跟同行和铸造协会专家积极交流,同行之间并未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同时铸造协会专家也反馈,该熔化炉因工艺需求,不需要安装大气在线监控系统,关于超标整改措施,也未明确给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公司废气日常检测和环保部门监测,各项污染物也是达标排放。 同类型情况,在天津也发生过类似案例,有4家企业也是熔化炉因节能工艺和安全要求,熔化炉需要引入空气,天津市环保局综合考虑后,要求企业可以不执行含氧量折算,请省厅领导酌情考虑,我司是否也可参考该类型企业不执行含氧量折算标准。(附件5) 为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减少企业外部环保压力,还望给与企业支持和帮扶,在此感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8-09

企业土壤监测管理
土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北京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143家) (一)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34家) (二)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120家) 1.请问企业不在上述(一)内,但在(二)内;也需要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求,自行进行土壤监测并上报环保部门备案吗? 2.如果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但排污许可监测方案里面没有涉及土壤监测内容,还需要做土壤监测吗?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02-24

查询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2019年12月18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行政事业的单位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需要交由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按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能否提供安徽省已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最好按市进行分类列表形式,比如说合肥市一共多少家,企业名称分别是……,芜湖市一共多少家,企业名称分别是……。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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