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五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11-30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适用区域:云南省 | 实施日期:2024-01-01 |
文件编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二十五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11-28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适用区域:云南省 | 实施日期:2020-01-01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7-11-30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适用区域:云南省 | 实施日期:2018-01-01 |
文件编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届]第二十二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9-28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适用区域:云南省 | 实施日期:2020-01-01 |
文件编号: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5-11-26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适用区域:云南省 | 实施日期:2016-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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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厅领导:1、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码头拟增加货种,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年14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文件规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请问:这里的“等”是否包括黄沙、石子?是否可以增加黄沙、石子货种?2、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长江(潮汐河流)水源水一级保护区设定为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老《规范》设定为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而目前设区市政府并未对此进行重新划定,请问我们在项目审批时如何把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4-19
2021年版的医疗废物目录中明确了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的废物属于感染性废物,请问云南省医院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吗,如属于危废,应按哪一类处置。如不属于危废,是按环卫进行处理吗。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05
《环评法》第七条、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中也是“设区的市级和设区的市级以上…”。《规划环评条例》中也只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了规定,《条例》最后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自《条例》施行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并未制定和出台具体办法。根据《宪法》第三十条,基本可以判定“设区的市级”和“自治州”属于同一行政级别,是否意味着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都不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法》第十三条:“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县级根本没有权限设立专家库,即使明确要求县级相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个专家审查环节,也是难以操作和执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5-18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自来水厂属于行业类别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按照通用工序水处理申报。云南省排污许可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中关于”关于自来水厂涉及的通用工序管理类别判别问题“中答复:水处理是指对自来水厂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而不是原水的处理。现有一企业日处理14万吨原水,每日约产生800吨废水,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河涌。请问该企业的排污许可是否应该进行登记管理还是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据是什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8-26
情况简述:我公司控股某自来水厂设计规模2.5万吨/日,自用水系数1.5%,每日外排污水量最大为400吨,包括办公楼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间排水。同时,设有厂级化验室,每年有0.2t以内的化验室废液产生。 事件经过:该厂在属地环保局备案危废间的过程中,环保局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云南省排许可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关于自来水厂涉及的通用工序管理类别判定问题”的答复:通用工序水处理是指对自来水厂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而不是对原水的处理。该厂认为按照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即可,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但邢台沙河属地环保局不认可。经咨询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厅部长信箱,电话回复为只需要登记管理即可,具体书面回复要求通过省厅获得。 请求事项:请省环保厅能给予书面解释回复,便于指导属地环局和企业更好的落实该事项。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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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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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调查与修复 | 2022-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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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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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2022-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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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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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环境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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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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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消息速递 | 202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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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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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 202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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