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8-22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五十一、水利”引水工程126中的“小型河流”如何界定?普洱市思茅区一个饮用功能水库拟开展补水工程,取水河流芹菜塘河为永庆河的二级支流,长度约为7km,经查询,该河流未在云南省澜沧江流域50km²;以下河流河段名录之内,未设置河道管理范围;永庆河在名录内,且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在进行环评类型判定时,该项目是否应参照“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的要求,该河流应界定为小型河流,还是溪流? 恳请领导给子技术指导,望回复为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对“小型河流”未作出明确的具体定义。建议:对于“小型河流”的界定,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相关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平均流量进行界定;或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03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9-17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8-12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26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9-17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