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有效保护本市生态资源,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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