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公示 http://zrgh.hengshui.gov.cn/art/2023/4/7/art_3010_475116.html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在衡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完成衡水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前,全市自然保护地包含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类4处,总面积为17443.69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97%。自然保护区1处(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6358.88公顷。其中,核心区5813.84公顷,缓冲区4602.05公顷,实验区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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