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05〕152号) 加入时间:2005-10-14 13:34:59 各市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省环保局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我省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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