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梅溪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精神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2012年9月1日起,建设单位向各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同时提交报告书简本;各级环保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项目受理情况,应同时公布报告书简本,并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遵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环保部2012 [51号])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香溢梅溪小区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