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

文件编号:DB4117/T292-2020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0-10-1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河南省驻马店市 实施日期:2020-10-31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技术规程

文件编号:DB14/T2884-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12-04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24-03-04

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指南

文件编号:DB4117/T293-2020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0-10-1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河南省驻马店市 实施日期:2020-10-31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设施建设规范

文件编号:DB4113/T012-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11-22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河南省南阳市 实施日期:2021-11-30

粪污资源化利用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种养结合技术规范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manure wast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bination of planting and breeding of in small-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s

文件编号:DB3413/T0034-2024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4-08-06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安徽省宿州市 实施日期:2024-09-06

查看全部标准内容

政策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文件编号:农办牧[2022]19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24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2-06-24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

文件编号:农办牧[2018]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05
发布部门:农业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8-01-05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热点问答

广西来宾市养猪场沼气池贮存周期及贮存量问题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广西生态环境厅领导: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其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黑膜沼气池+两级A/O+尾水暂存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旱地施肥。 ①根据《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牧办【2022】19号})中“5.5液体粪污贮存发酵设施  畜禽养殖场(户)通过敞口贮存设施处理液体粪污的,贮存周期依据当地气候条件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期确定,推荐贮存周期最少在180天以上,确保充分发酵腐熟;畜禽养殖场(户)通过密闭贮存设施处理液体粪污的,贮存周期依据当地气候条件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期确定,推荐贮存周期最少在90天以上,确保充分发酵腐熟”。 ②根据《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牧办【2022】19号})中的“5.8 沼气发酵设施  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液还田利用的,宜通过敞口或密闭贮存设施进行后续处理,贮存容积不小于沼液日产生量(立方米/天)×贮存周期(天),贮存周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期,推荐贮存周期最少在60天以上,确保充分发酵腐熟 ” 问题1 本项目使用的黑膜沼气池是否属于密闭贮存发酵设施,贮存周期是否需要90天以上? 问题2 本项目两级A/O工序的池子容量是否需要满足60天的废水储存量,还是只要尾水暂存池满足60天的储存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6-14

关于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农田承载力计算方式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领导您好!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有关要求,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值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现有一养殖场项目,产生的粪污水拟采用“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沼液用于农田消纳。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表1:规定了不同种植模式单位面积耕地当年畜禽最大承载力和适宜承载力。现请问对于配套的农田消纳面积的计算,只需要满足不超过最大承载力就可以了,还是必须要求满足不超过适宜承载力。 谢谢,望回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03

关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散养户粪污直排入自建鱼塘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目前规模以下的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执法依据,农村一些规模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畜禽粪污直接排入自建的鱼塘,或者鱼塘养殖鸭、鹅,粪污残留在池塘,下雨有外溢风险,针对这种情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如何监管,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尺度是如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18

关于新建和扩建生猪养殖项目是否可以采取水泡粪工艺的咨询
其它 综合业务

关于新建和扩建生猪养殖项目是否可以采取水泡粪工艺的咨询 参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 号)第“5.2圈舍及运动场粪污减量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宜采用干清粪、水泡粪、地面垫料、床(网)下垫料等清粪工艺,逐步淘汰水冲粪工艺,合理控制清粪环节用水量。”文件内容,水泡粪是属于畜禽养殖户宜采取的工艺。现咨询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是否可以采取水泡粪工艺? 本项目拟采取的工艺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拟采用“水泡粪+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储液池+消毒”处理后沼液(尾水)用于消纳区施肥,沼液具有农作物所需的大量营养物质,可以作为土壤改良剂,基于沼液对植物生长的正面效应,处理后的养殖废水用于农业,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水肥资源。 水泡粪工艺简述:本项目拟采用的水泡粪工艺是在猪舍的排粪沟中加入一定深度的水(5~10cm),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通过漏缝地板流入粪沟中;粪便在粪沟内浸泡稀释成粪液,存储一定时间后(一般2周左右),打开排污塞子,将沟中粪水排出;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进入集粪池。其优点是基本运行和维护费用较低,粪便的可溶性有机物经长时间浸泡后,便于继续处理,可降低后期处理费用,提高劳动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8-06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管理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请教两个问题:一是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外排废水的执行标准?能否参照执行“规模化养殖场”;二是利用自有鱼塘做畜禽养殖废水(粪便)的纳污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7-18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术语

养殖场粪污

livestock manure slurry

文件编号:DB62/T4507-2022 标准名称: 养殖场粪污机械化清理作业规范 发布日期:2022-05-0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甘肃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牲畜养殖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美便、尿、污水及其混合物。

养殖场

breeding farm

文件编号:DB62/T4507-2022 标准名称: 养殖场粪污机械化清理作业规范 发布日期:2022-05-0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甘肃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将一定数量的牲畜集中到特定区域内统一饲养、繁殖的场所。

网箱养殖场

文件编号:DB63/T1913-2021 标准名称: 冷水鱼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1-05-20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利用河流、水库等水域,开展冷水鱼网箱养殖的独立生产场区。

畜禽养殖场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

文件编号:DB31/1098-2018 标准名称: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8-09-30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达到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 定的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按以下标准确定:生猪≥500头(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 头(年出栏)、蛋鸡≥15000羽(存栏)、肉鸡≥30000羽(年出栏)。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其规模可将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进行核定,换算比例为:1头 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3只羊换算 成1头猪。

畜禽养殖场

文件编号:DB4106/T22-2020 标准名称: 畜禽养殖场防疫监督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1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河南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种畜场、种禽场、孵化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年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场、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肉牛场、年出栏100只以上的养羊场、年存栏2000只以上的蛋鸡场、年出栏1 000只以上的肉鸡场和年存栏1000只以上的养兔场,以及养殖户5户以上的养殖小区。,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