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的通知

文件编号:黑政办规[2021]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08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适用区域:黑龙江省 实施日期:2021-01-0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晋政办发电[2019]2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20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19-05-2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湘政办发[2019]70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31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湖南省 实施日期:2019-12-3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的通知

文件编号:川办函[2016]9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6-06-03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16-06-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文件编号:湘政发[2018]1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02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湖南省 实施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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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它 综合业务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第二条重点工作第二点: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以降碳产品方法学为指导,加快全省降碳产品开发、申报、登记等工作。市县政府组织开展资源摸底调查,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开发降碳产品,加强降碳项目储备,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们公司有光伏发电项目,我们这个降碳产品如何进行申报、登记呢?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9

环评类别及产业政策准入
综合业务

领导您好,本公司拟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樟树资源建设一家樟油生产企业,配套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原料为本地樟树(杂樟、土樟),工艺为破碎-锅炉蒸汽蒸馏-冷凝-油水分离,樟油提取过程仅用到锅炉蒸汽,不添加其他物质,主产品为粗樟油,不进行精炼;此外利用油料提取后的料渣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详细工艺可见附件),目前在办理环评手续过程中有几个问题想进行咨询:①本项目樟油生产部分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属C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还是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把握不准,若为C2663,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且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石化化工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函〔2023〕27号),是否无需作为化工企业进行管理?②樟油生产企业曾在省内经历过一段整治关停,是否有相关产业政策明确该行业是否可以建设,若无,本项目可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环评手续的正常办理?恳请回复,万分感谢!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26

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废止后,危险废物标识如何设置的问题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生态环境执法

相关负责同志您好,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于2022年1月8日印发了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且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目前生态环境部制订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在《通知》废止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前,这段时间危险废物标识应依据哪个标准进行设置和管理?烦请相关同志进行解惑。 顺祝工作顺利!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28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适用性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施行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是否还有效,有一项目位于省级开发区内,符合该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12

咨询三四级公路改扩建穿越水源地保护区,是否需要做保护方案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某县城一条乡道拟改扩建,公路现状中途穿越县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设计改扩建后公路等级三级(部分四级),路线全程均位于该县域内,沿现有公路旧路进行改建。 请问是否需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85号)编制《穿越水源地保护区工作方案》? 恳请予以回复指导,谢谢!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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