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the evaluation and acceptanc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food and drug safety zones in the whole region

文件编号:DB64/T1818-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8-30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1-0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Four abilities" Construction Standards for Social Units Fire Safety in NingXia

文件编号:DB64/T587-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8-13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1-11-13

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文件编号:无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5-04-16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5-04-16

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文件编号:DB64/T1019-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08-28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3-11-28

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grassland fixed monitoring point

文件编号:DB64/T1815-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8-13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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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宁政发[2021]39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31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1-12-3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文件编号:宁政规发[2023]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4-23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3-04-23

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9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1-1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文件编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8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20-05-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

文件编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1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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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关于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问题
自然生态 环境影响评价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 第48号)中提到“自然保护区外围2km范围地带,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现有一矿山砂石综合利用项目,拟利用贺兰山现存采砂坑修复过程中多余的砂石料,在现有矿山修复区进行物理加工(破碎、筛分等),位于保护区外围2km范围内,在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1、鉴于该办法中提到的“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项目实施是否属于对保护区造成损害? 2、在外围地带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必须以原有项目的污染物进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才能满足项目的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11-18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个人剂量检测机构有哪些?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有哪些?个人剂量检测机构有哪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10-23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疑问的回复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法》第七条、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中也是“设区的市级和设区的市级以上…”。《规划环评条例》中也只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了规定,《条例》最后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自《条例》施行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并未制定和出台具体办法。根据《宪法》第三十条,基本可以判定“设区的市级”和“自治州”属于同一行政级别,是否意味着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都不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法》第十三条:“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县级根本没有权限设立专家库,即使明确要求县级相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个专家审查环节,也是难以操作和执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5-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这个备案流程及内容是怎样的?向省生态环境厅的哪个部门备案?应该是由产生单位还是运输单位备案?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9-14

固体废料跨省合法处理需要申请吗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这个备案流程及内容是怎样的?向省生态环境厅的哪个部门备案?应该是由产生单位还是运输单位备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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