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第1部分: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文件编号:DB3401/T300.1-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12-15
发布部门: 起草单位: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国鑫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芜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23-12-15

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upervision and testing center for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products at municipal level

文件编号:NY/T2244-2012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12-12-07
发布部门:农业部 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实施日期:2013-03-01

查看全部标准内容

政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质检锅[2002]16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02-01-21
发布部门:质检总局 起草单位: 实施日期:2002-04-01

关于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卫办医函[2022]370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10-08
发布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实施日期:2022-10-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质检办特[2015]67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9
发布部门:质检总局 起草单位: 实施日期:2015-06-19

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清单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04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市委 起草单位: 实施日期:2021-11-04

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6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市委 起草单位: 实施日期:2021-09-26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热点问答

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标准应用问题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HJ1147-2020《水质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是否取代了GB6920-86,HJ1147-2020是2021.6.1开始实施,之后还能用GB6920-86在环境检测报告中吗?HJ1147-2020《水质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原话是GB6920-86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停止执行,并没有说废止旧标准,旧标准在工标网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网站上查询都是现行有效的。 同理的,HJ 491-2019和 GB/T17141-97及 GB/T17138-97也是相同的问题,2019年标准中未提及废止。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5-11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量程设置问题请示的回复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我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量程设置存在问题。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相较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排放限值有所变小,但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现有量程过大,不符合实际要求。为满足现有锅炉排放标准对自动监控设施量程要求,自动监控设施生产厂家采取以下方式改变量程:一是在仪器量程未变情况下,将其测量量程变小。二是将仪器返厂改变其量程或直接更换为小量程仪器,此种方式会导致改变后的仪器量程与最初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量程不符。三是在自动监控设施量程设置程序内,将测量量程设置为高低双量程(0-600PPM/0-1000PPM),但最初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中只对其中一种测量量程进行检测。鉴于以上原由,现请示上述三种改变量程的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影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性。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1-30

水质污染源设备验收事宜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尊敬的领导: 您好,此次主要咨询一下有关于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在做环保验收的事宜,设备厂家的设备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供货的时候其证书在有效期内,但是现在准备要做环保验收的时候突然发现设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过期了,厂家回复新的认证可能暂时下不来。 1.这个时候还可以正常按照HJ 353-2019和HJ 354-2019进行正常的环保验收吗? 2.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跟环***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在进行设备环保验收是必须要提供的吗?而且必须是在有效期的吗? 3.假如厂家设备更新换代,购置的设备好几年后再安装是不是也存在认证过期无法验收? 以上咨询,盼复。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0-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3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部分提出“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其中周边5千米指的是厂界外延周边5千米,还是指项目中心点外5千米?引用数据位置是否必须位于建设项目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1-01

关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能力的咨询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老师您好: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判定标准中无资质能力,但对应的参数指标有监测资质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出监测报告吗?属于超资质行为吗?比如:在《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没有认证总铬这一指标的检测方法,但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认证了总铬这一指标的检测方法,在检测资质能力附表中中有明确体现,这种情况下医疗废水中的总铬可以做吗? 依据2015年07月31日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中八(二)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这样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局的文件要求,上述行为不属于超资质行为,但是之前省厅来检查的时候,说是超资质行为,说是必须要有标准、有检测方法才能出报告, 是甘肃省有单独的文件要求吗?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3-08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资讯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术语

监督检验

文件编号:DB63/T954-2020 标准名称: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0-12-0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仅限氧舱)、改造、修理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

监督检验

文件编号:DB4106/T33-2021 标准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04-25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河南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监督检验

文件编号:DB63/T949-2020 标准名称: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0-12-0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在锅炉制造单位和安装、改造、修理等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锅炉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活动。注:监督检验工作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

监督检验

文件编号:DB63/T955-2020 标准名称: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0-12-09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

文件编号:DB46/291-2014 标准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 发布日期:2014-07-08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海南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是指在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过程中,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进行的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法定检验。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