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7]96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7-06-20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17-06-20 |
文件编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05-09-19 |
发布部门:原环境保护总局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05-11-01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1-11-10 |
发布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江苏省 | 实施日期:2021-11-10 |
文件编号:赣环发[2015]5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5-04-14 |
发布部门: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 适用区域:江西省 | 实施日期:2015-04-14 |
文件编号:市政府令[2022]53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2-04-29 |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浙江省嘉兴市 | 实施日期:202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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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想咨询3个问题。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只要排污单位纳入重点名录、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要求自动监测或环评、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目前有子公司仅废水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未被列入,并且排污许可证中仅要求安装总磷、氨氮自动监测仪,环评相关文件无其他要求。但公司内部有VOCs排放口风量超过30000m3/h,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因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问题:2021年3月份,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有子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目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想请教一下“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与联网”是以那个部门通知为准?3、目前有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疑惑:(1)如何判断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部门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较早,设计文件已丢失,环评、排污许可证中未体现具体风量。(2)因VOCs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后期维护费用也很高。目前我公司有些车间在设计之初,废气治理设施风量留有一定余量,超过了30000m3/h,目前稳定运行时基本不会超过25000 m3/h,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更换大风量风机)降低了风量,从而无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节约公司成本。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21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1】1号),第三十二条(三)条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满8年。该条款是否还列入强制淘汰更新执行的要求。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14
1、管理办法第9条(一)(二)中写“燃料为天然气的可以不监控二氧化硫、颗粒物”。那么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中要求安装CEMS在线,但排气筒超过45米,或者单排放口设计小时废气量在6万以上的化工企业,燃烧天然气的排口是否可不监测二氧化硫、颗粒物?2、管理办法中化工行业具体包含哪些?是否包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呢?《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中有如此表述,“对于生产环节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学药品原料药(271)的非化工行业类别企业,可以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聚建设发展。”那么“生产环节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学药品原料药(271)”企业是否可以按照非化工行业管理,执行《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非化工行业的相关要求?3、管理办法第九条(四),对于化工企业,超过1万风量的排放VOCs的一般排放口,对应的行业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季度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那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是否还必须安装VOCs在线?不安装会被处罚吗?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1-29
因涉及日常工作开展,特向省厅寻求权威解释。《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二十五条(八)具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员条件,并满足手工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的重点单位或其委托的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单位,可自行开展设备比对校验和手工监测;不具备的,应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 ( 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哪些硬性条件?需达到怎样的条件能视为满足自行开展设备比对校验和手工监测的要求?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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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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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云助手 | 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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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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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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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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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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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关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正式上线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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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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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 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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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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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ution emission auto monitoring
文件编号:HJ929-2017 | 标准名称: 环保物联网 术语 | 发布日期:2018-01-02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利用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自动监测与监视,并对业务管理和决策支持提供支撑的有机协作整体。 注:自动监控设备是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
文件编号:DB13/2352-2016 | 标准名称: 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16-05-23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 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 |
文件编号:HJ477-2009 | 标准名称: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 发布日期:2009-07-02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由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监控的数据收集子系统和信息综合子系统组成的系统。 |
文件编号:无 | 标准名称: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通信技术规范(试行) | 发布日期:2006-11-22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上海市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由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监控的数据收集子系统和信息综合子系统组成。 |
文件编号:DB63/T1144-2012 | 标准名称: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12-11-05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青海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由数据采集传输仪、自动监控设备、传输网络和上位机组成的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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