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11
发布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21-05-11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川环发[2023]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1
发布部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23-01-11

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川经信规[2024]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19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24-10-15

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吉政办发[2020]2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30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适用区域:吉林省 实施日期:2020-09-30

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3-04-26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环境...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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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关于企业配套的工业气体充装项目是否必须进化工园区的咨询
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

1、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于2021年5月11日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1]80号)第十四条  认定工作只对相关园区是否具备化工产业集聚发展的条件进行认定,被认定的化工园区不改变原有隶属管理关系和管理机构级别。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做好化工园区属地管理服务工作。被认定为化工园区的,遵照化工园区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规定开展风险排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进入认定化工园区,禁止在认定化工园区外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请问我公司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液氧气体储存及充装项目(仅供我公司使用,不外售)是否必须进化工园区? 2.液氧气体充装项目,主要是通过气化装置或混合充装后转化为压缩气体是否属于危化品生产项目? 3.我公司液氧存储及充装项目按《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1]80号)第十四条规定是否必须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内建设?目前四川省内是否出台有其他相关文件支撑工业气体必须进化工园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15

涉工业炉窑的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是否必须进园区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领导您好!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中均有如下规定: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 现有四川省会理市太平镇滴水岩村村集体经济废弃秸秆集中处理项目,该项目所处滴水岩村为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之一,项目建设主要为处理当地几万亩烤烟产生的废弃秸秆,是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进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减轻当地防火压力的需要。 因当地距工业园区很远,地处山区交通极为不便,为就地处理废弃秸秆,振兴乡村经济,拟以村集体自筹自建的方式于当地选址建设废弃秸秆集中处理项目,通过破碎--碳化工艺将秸秆加工为机制炭外售。 请问: 该项目在环评审批中是否必须要求入园?能否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就地建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08-19

关于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农田承载力计算方式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领导您好!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有关要求,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值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现有一养殖场项目,产生的粪污水拟采用“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沼液用于农田消纳。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表1:规定了不同种植模式单位面积耕地当年畜禽最大承载力和适宜承载力。现请问对于配套的农田消纳面积的计算,只需要满足不超过最大承载力就可以了,还是必须要求满足不超过适宜承载力。 谢谢,望回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03

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最新名单汇总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请问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没有找到“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最新名单汇总” 只看到了每个公司的审批结果公示,却没有找到最新版的名单汇总,可否提供一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04-13

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咨询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想咨询3个问题。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只要排污单位纳入重点名录、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要求自动监测或环评、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目前有子公司仅废水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未被列入,并且排污许可证中仅要求安装总磷、氨氮自动监测仪,环评相关文件无其他要求。但公司内部有VOCs排放口风量超过30000m3/h,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因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问题:2021年3月份,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有子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目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想请教一下“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与联网”是以那个部门通知为准?3、目前有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疑惑:(1)如何判断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部门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较早,设计文件已丢失,环评、排污许可证中未体现具体风量。(2)因VOCs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后期维护费用也很高。目前我公司有些车间在设计之初,废气治理设施风量留有一定余量,超过了30000m3/h,目前稳定运行时基本不会超过25000 m3/h,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更换大风量风机)降低了风量,从而无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节约公司成本。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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