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关于项目是否可以按照新建项目开展环评的问题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领导好。现有个问题想要咨询。 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投资集团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配煤堆场项目一期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环复字﹝2011﹞357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配煤堆场1个和铁路专用线1条。该项目于2012年完成了填海,截止日前,其他建设内容未建设。 期间,由于企业变更、资金等因素,“北环复字﹝2011﹞357号”批复的煤堆场及铁路专用线未能全部建设(仅完成了煤堆场填海部分)。由于项目设计的深入及铁路专用线线位布局的变化,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购了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拟对铁路专用线重新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广投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中的铁路专用线实为2011年环评批复中的铁路专用线(选线略有变动)。现我公司是否可直接按照“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建设内容,按照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8-19

关于编制环评表或环评书的问题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您好,我司(广西五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广西田东县石化工业园区内新建一所工业性试验基地。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成功,项目名称:广西五福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国标行业: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所属行业: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55.2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选矿、冶金、化工等工业性试验基地,建设规模为150吨/天选矿工业试验线,主要建设原矿堆场、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磨矿车间、浮选车间、精矿脱水车间等半工业试验场。 现向贵单位咨询我司项目是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环评报告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1-12-03

关于公路验收监测的问题
噪声与振动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省 公路项目验收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布点原则中提到“同一敏感点不同距离执行不同功能区标准时应相应布设不同的监测点位”,在进行噪声监测时,同一敏感点不同功能区的监测点位是否需要同时监测?监测频次如何确定?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0-29

关于排污变更(直排改间接排放)的问题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我公司 OLED 光电新材料研发项目一期工程环评经环保局审批,根据环评及批复意见,我公司生产废水经撬块装置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河道。现公司拟将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济宁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不再直排入河道,该污水处理厂属于工业污水处理厂,且我公司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康达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现在废水排放途径与环评批复不一致,请问,应该参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什么行业类别进行环评?谢谢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1-01

关于削减治理无组织废气排放,变为少量有组织废气的总量平衡请示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关于无组织VOCs 废气排放量减排后的设施新增有组织VOCs 废气排放量平衡事宜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均为我司金光博汇化工集团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管理要求,二者均完成了无组织废气削减治理工作,且均已检测,由第三方专业编制完报告。 (1)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废水池设立 1 套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19 年 9 月取得了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9 年底建成投用,废水池无组织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经有组织排口 DA025 排放;在粗苯罐区和芳烃罐区分别设立 1 套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20年 3 月取得了环境影响登记表, 2020 年底分别建成投用,无组织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分别经有组织排口 DA026、DA024 排放。3套装置的无组织挥发性废气总减排效果如下: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少 8.717t/a,有组织废气 VOCs 排放量增加 1.007t/a; (2)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在环氧氯丙烷罐区、环氧高低沸罐区建设了 1 套罐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 “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19 年 9 月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底建成投用,无组织废气经处理达标经有组织排口排放。 无组织挥发性废气减排效果如下: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少 2.49t/a,有组织废气 VOCs 排放量增加 0.25t/a。 以上项目响应国家改善空气质量的政策,对周边空气质量改善有很大贡献,但我司现在遇见一个困难,该项目新增加的有组织废气总量没有来源,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说明如何解决。 现特请示贵厅:该项目新增的有组织排放量是否可以从原削减的无组织排放量中去平衡?妥否,请批示!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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