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环土[2023]117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11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2023-07-11

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甘环固体发[2023]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7
发布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区域:甘肃省 实施日期:2023-01-1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环评[2025]5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5-03-25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2025-03-2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点开展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环监测[2023]21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2023-12-2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区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环评[2020]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3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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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的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黄先生咨询有家公司在广东省设立的铅蓄电池销售公司,在江苏省内和重庆市内同时设立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子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而为客户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在江苏省内/重庆市内的子公司场所设置“集中转运点”。希望了解该公司能否在上海市申请办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10-08

生态环境
其它 综合业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实施细则(一)试点范围和时间中规定:试点单位不超过三家。我想咨询一下,贵厅现在已经批准的试点单位有几家,分别是哪几个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12-10

关于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地方实施细则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老师您好,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月出台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请问 1、重庆地区就此有出台相关地方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都没有检索到相关规范性文件) 2、如何在重庆地区申请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以及如何申请,具体申请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产污系数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你好,感谢你的回复。 行业类别为C2641,原材料为:环氧树脂、钛白粉、硫酸钡、颜料等,生产工艺为:原料--混料--挤出--磨粉--包装--成品,产品为:粉末涂料,请问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还是VOCs,如果是VOCs,产污系数是否可以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 号)的附件2 涂料油墨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中涂(颜)料制造过程VOCs 产污系数15kg/t 物料,还是用《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中的塑料管、材制品制造工序的产污系数0.539kg/t-原料。 感觉行业是用粤环函[2019]243 号,但是根据原辅材料是可以用《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望回复,感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6-15

对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省实验室危废管理指南》部分内容存在疑问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生态环境执法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鼓励产废单位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原则,本人提出部分对于判断边界有疑问的固体废物,希望上级单位能够明确,以便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危害性。 1.片碱包装袋 依照以往案例,本省岳阳市湘阴县在公示的2019年危险废物汇总表中,将片碱包装袋纳入其中,代码为900-041-4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更新后,900-041-49类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为毒性、感染性。 尽管《名录》第五条第四项未对所列的包括毒性、感染性在内的共5项危险特性判据进行说明,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已明确固体氢氧化钠(片碱)属于第8类腐蚀性物质,未见次要危险性(即未见毒性、感染性); 《名录》中关于非特定行业的HW35废碱和HW49其他废物,未提及将片碱包装物纳入危险废物。 疑问:是否自2021年1月1日起,工业生产活动中的片碱包装袋不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2.废活性炭 900-039-49中“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提及了烟气,则关于“烟气”是否包含臭气怀有疑问。在《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7-1999)、《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文件中关于烟气的描述一般指SO2、NOx、颗粒物。 疑问: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主要污染物为是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是否归类为900-039-49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3.纯水机离子交换树脂 其他地区如上海市已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通知》,在衔接方案里已明确“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等可以排除存在危险特性的工艺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疑问:本省范围内,实验室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的纯水机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是否还需按照HW13废离子交换树脂作为危废处置? (其他疑问转到回复栏)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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