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盐监测数据是否可用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替代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05-23

环境 四川省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企业排污许可证中要求自行监测的污染物因子中,既有总磷又有磷酸盐,根据 国家环保总局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发布的“关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磷酸盐及其监测方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磷酸盐指总磷,即废水中溶解的、颗粒的、有机磷和无机磷的总和。那这就意味着:磷酸盐的监测数据可以用总磷的自动监测数据替代,但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磷酸盐和总磷的监测方法不同,得出的数值不同,不可替代。 所以,想问下,磷酸盐的监测数据到底是否可用总磷的自动监测数据替代?(企业执行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回复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磷酸盐监测数据是否可用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替代”应依据企业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要求所列磷酸盐手工测定方法分别进行判断。 (1)如果企业排污许可证中所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为《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或《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2013),则磷酸盐监测数据可用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替代。 (2)如果企业排污许可证中所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为《水质 磷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69-2013)或《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0-2013),那么自行监测要求的磷酸盐分别对应可溶性磷酸盐或正磷酸盐,则磷酸盐监测数据不可用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替代。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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