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可溶性磷酸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降水中可溶性磷酸盐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苏州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和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0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磷酸盐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降水中可溶性磷酸盐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50µl时,本标准测定可溶性磷酸盐(以PO43-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007mg/L,测定下限为0.02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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