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0〕4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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