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绩效分级工作,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告》(2020年8月10日)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 规范程序 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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