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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是否接入监管平台的问题咨询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尊敬的生态环境厅领导: 我们是甘肃省绿动卫士机械检测有限公司,我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经省市场监管局专家组现场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机动车路检路查(包括柴油车和汽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目前为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移动源排放检验相关服务工作。 我公司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有个别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我公司是否接入甘肃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监管平台的问题,就该问题特向厅有关业务处室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咱们厅有没有单独建设甘肃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监管平台?如果建设了有没有发布公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检机构接入平台?如果没有建设,是否有建设计划? 二、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怎么接入?运维机构是哪家?接入平台是否收取费用?后续有没有费用? 三、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建设该监管平台的政策依据是哪个?适用哪个技术规范? 四、如果有监管平台请问在没有接入监管平台前出具的检验报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是否认可? 五、据我公司了解2019年10月份省厅建设的甘肃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内包含移动源监管子系统,里面有机动车排污检测监管系统、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请问下面生态环境部门说的需要接入的系统是不是该系统?该系统目前是否投入使用?是否要求全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均接入该系统?如果通通接入该系统可以避免重复建设。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7-05

关于导则的咨询
土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此问题已经广东省厅互动交流平台咨询过,回复是:您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环评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建议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或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故在此处再次咨询,望回复。 发泡项目,原料为TDI,聚醚多元醇 、白聚醚,生产工艺是:发泡》冷却》熟化》裁切》热接合,产品是海绵制品,编制报告书的时候,大气、水、土壤等评价等级的判定是按化工,还是按塑料制品或者其他什么来判定呢? 另外,如果按化工判定,根据土壤导则为一级评价,厂区内土壤监测点较多,目前厂区面积不大,且全是混凝土,厂外部分为其他厂区、道路,绿化地面距离项目较远,土壤的柱状点、表层点采样有何建议?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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