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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状况调查监测质控
土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您好,土壤污染状况状况调查实验室分析检测过程,如分析方法上该指标的质控比例要求与《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粤环办[2020]67号)不一致时,质控比例按哪个文件执行合适? 是否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内部质控样品的插入比例和相关指标要求应当优先满足标准分析方法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规定。当标准分析方法无规定时,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7〕1896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11-20

关于小水电环评文件的受理情况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省环保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以及《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18]675号)要求,至2018年12月底省内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建、扩建小水电项目环评文件。近期因关注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回函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部分农村小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相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93号)中“第二条:对不属于《方案》中拆除类且与整改思路相符的已建、在建项目,以及属于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应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照我司水电站项目,应不属于该《方案》中拆除类,即: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二是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的;三是虽已废弃但尚未拆除,对河流生态系统仍有阻隔影响的;四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曾明确要求拆除但一直未执行到位的。综上,请问我司水电站项目或不属于《方案》中拆除类项目环评文件是否满足受理条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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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贵州省重要湿地

Important wetlands in Guizhou

文件编号:DB52/T1252-2017 标准名称: 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7-12-08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贵州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符合《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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