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5-03-10 |
发布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2025-03-10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8-10-12 |
发布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2018-10-12 |
文件编号: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9-26 |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2020-01-01 |
文件编号:甘环发[2020]69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7-23 |
发布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2020-07-23 |
文件编号:甘政办发[2018]163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8-08-14 |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2018-08-14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我们是一家加油站经营企业,在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备案中遇到两个问题需咨询一下:1、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4.3评审人员一节中“评审人员及其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评审人员,一般包括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其中,评审专家可以选自监管部门专家库、企业内部专家库、相关行业协会、同行业或周边企业具有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知识经验的人员,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评审人员数量,原则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5人,一般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3人;其中,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不少于2人。”加油站经评估属一般环境风险企业,我们的预案评审由环保专家库专家、石化系统专家、环保行业协会专家组成,不知是否符合要求?2、在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上备案系统中,“所属行业”一栏,找不到加油站所属的行业。不知加油站应填什么行业?广东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上备案系统加油、加气站是放在“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09
请问《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是否有效?还是已废止,如果已废止,请问是被哪个文件废止的。此外,由于《甘肃省环保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109号)已废止,建设单位编制的验收报告中是否还需要监理资料?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2-16
你好,请问《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是否有效?还是已废止,如果已废止,请问是被哪个文件废止的。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3-03
各位领导好,我们企业在报送环评时碰到一个问题,向您这边做下咨询,具体问题如下: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文中要求,要使用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我单位使用的清洗溶剂为酒精、丙酮和异丙酮等,为纯溶剂,不属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但属于不可替代的清洗溶剂,若提供省行业协会出具的不可替代说明,能否使用,烦请答复,谢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16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 |
|||
酷乐普 | 2022-03-01 |
![]() |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3-01 |
![]() |
![]() |
《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南》实施发布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3-03 |
![]() |
![]() |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四川生态环境 | 2022-03-17 |
![]() |
![]() |
《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 |
|||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 2022-03-25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eco logica | env ironmental monitor ing institut ion
文件编号:T/SDAQI017-2021 | 标准名称: 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2021-09-25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山东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检测(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
文件编号:DB4106/T57-2022 | 标准名称: 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2022-05-20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河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具有相应的资质,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环境检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environmen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s (IMS-EE |1)
文件编号:T/AHEMA27-2022 | 标准名称: 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 | 发布日期:2022-11-28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安徽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以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需求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工具的集合,具有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则对数据和信息进行采集、记录、报告、存储、处理、传输、统计、分析等功能. |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