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我单位报名参加了江苏省移动公司公开招标的“中国移动江苏公司2019-2020年江苏移动基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2019年9月9日中标公示结束,我单位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收到招标方江苏省移动公司通知:因公示期间有疑似江苏省内某投标单位质疑我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监测能力,而该条件正是招标方在招标前发函征询贵厅对该项目招标条件意见要求的基础上设立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必须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所属具有电磁辐射监测能力的监测机构、省级环保部门书面认定的具有电磁辐射监测能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故招标方要求我方务必向贵厅征询我单位是否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监测能力。基于上述事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了最大限度的响应江苏移动和贵厅的要求,特向贵厅发函征询相关意见。 我单位作为湖南省内检测机构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厅组织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具体见附件1中《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湘环发[2016]18号)。经咨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相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及政府“放管服”,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市场,降低准入条件,取消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6月发布《关于停止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停止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进行认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认定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为准(见附件1)。而我单位于1992年取得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证书号:171821340975),有效期至2023年,目前拥有24大类别2092项检测能力,其中包括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密度等电磁环境监测项目。此外,我单位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其他情况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11-15
王先生来电咨询,《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中规定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该要求是否有现行的部级规范要求或者通知可以说明。按照HJ75的要求,烟气的自动监控必须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2
刘女士来电咨询,根据《湖北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在治理与修复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有权限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但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已不纳入环评管理。请问在湖北省内开展的建设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若需要,级别是报告表还是报告书或者是登记即可,审批部门是哪一级别。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0
周先生来电咨询,作为重点监管在线监测单位,有关在线监测设施异常报备与修复时效疑问,具体如下: 1、根据《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21版)》规定,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属地化管理的生态环境部门书面报告。对于废水、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在 48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在 12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人工采样监测工作应由具备有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2、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作为在线监测使用单位,如出现在线监测设施故障异常的情况,企业应该具体按照哪个时效执行?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5
尊敬的陈部长: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完我的几句心里话,听一听我们这些最基层的环保工作者的心声。 我是一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这些年来,对环保领域的工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一是机构混乱,人员队伍参差不齐,人员质量和数量,装备保障不足等等;二是思想意识薄弱,危机意识不强,有令不行,禁不止。三是行政干预实时存在。 第二关键的是制度,从省以下的牵扯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从新界定的问题, 所以,在此提几点建议,就算是一个扎根环保的人为环保事业尽一份心吧! 第一:改变环保监察机构及其人员的尴尬地位,建议更名为XX环境保护执法局或分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或行政编制,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存在感,提高基层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和能力。 第二:充分理顺各个部门的职责,改变过去“一个皮球大家踢”的局面。 第三:强化权力和责任监督机制。不能自己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环境质量的提升,需要对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进行监督。 第四:修改完善健全环保法律法规。 第五:建立合理党政领导干部奖惩晋升机制。 第六:希望改革的进度能再快一点。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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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方式签订《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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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语 | 20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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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最新发布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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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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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行)》《河北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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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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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规定(试行),附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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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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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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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云助手 | 202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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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文件编号:DB42/T1731-2021 | 标准名称: 湖北省重要湿地生态健康评价规范 | 发布日期:2021-08-06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湖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列入《湖北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
the third-party technical review organiz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文件编号:DB31/T1145-2019 | 标准名称: 质量监督第三方技术评审机构通用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2019-02-28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上海市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招录,受发证机关委托,负责组织开展上海市质量监督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工作。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技术评审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评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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