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桂环规范[2019]9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10-22 |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 实施日期:2019-10-22 |
文件编号:桂环规范[2025]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5-03-05 |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 实施日期:2025-03-05 |
文件编号:粤环发[2023]2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03-08 |
发布部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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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来电咨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号公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的公告》,规定了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扬尘排放量(千克)=(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其中月建筑面积如何理解,如企业建筑一栋楼房,每一层的建筑面积是1000平方米,1月建筑完成1楼,1楼的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2月建筑完成2楼,2楼的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同时2月也在对1楼进行砌墙装饰水电等施工,那么2月扬尘排放量计算是仅按2楼的1000平方米还是1楼加上2楼的2000平方米?扬尘排放量的计算,各月累计的建筑面积是否不超过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或施工许可证上登记的面积?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8-14
我们企业是建筑工程公司,在省内多地有工程项目,现需向税务部门申报施工扬尘的环保税。我们了解到这一块的环保税主要是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粤环发[2018]2号)的附件2来报。我们遇到的问题是,根据该公告附件2,“扬尘排放量 =(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公告也有提到“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我们的疑惑是,我们有部分项目处于前期的土地平整、桩基础工程阶段,不可避免会产生扬尘污染污染,按规定应当缴环保税,但该阶段建筑物主体尚未建起,无法得到具体的建筑面积,那该以怎么样的数值来作为这个“月建筑面积”进行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此向公告发出单位进行咨询。盼答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4-16
阳先生来电咨询,根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排污单位排污权原则上每五年核定一次。我们已经购买排污权的单位,5年后重新核定,将会产生那些费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13
罗先生来电咨询,曾就孝感市对国控站点周围环境喷雾是否符合监测标准问题向省生态环境厅咨询过,孝南区环委会一名周姓同志向我答复过,喷雾洒水是生态创建需要,表示向城管部门建议改进,现在是孝感市文化路站点喷雾是没有看见过(喷雾洒水仅仅在站点旁边两个院子),但是据湖北工程学院的一名老师说,设在学院的点仍然在喷雾,车子一般在小树木中喷雾。我认为不符合监测方法标准,故向湖北省生态厅咨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25
《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号)已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替代,原来储罐废气采用(粤环办〔2021〕92号文中的系数法计算,但新文件中无储罐废气的相关计算方法及产污系数,请问化学品储罐(储存乙醇、乙酸正丙酯、二甲苯等物质)废气应采用什么计算方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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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及技术服务行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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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观察 | 2022-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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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名称变更和职责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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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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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规定(试行),附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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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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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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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云助手 | 202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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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国斌接受审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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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3-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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