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特种设备相关投诉处理指南(试行)

Guidelines for handling complaints related to special equipment (Trial)

文件编号:DB4212/T47-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2-2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1-03-15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指南(试行)

Service guide for applicatio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of special equipment (Trial)

文件编号:DB4212/T46-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2-2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1-03-15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范(试行)

Specification for on-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of special equipment (Trial)

文件编号:DB4212/T42-2020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0-12-3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1-01-3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台账设置规范(试行)

Specification for account setting of safety supervision unit of special equipment (Trial)

文件编号:DB4212/T40-2020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0-12-3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1-01-30

沿江防护栏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protective forest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文件编号:DB4212/T35-2020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0-12-29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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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4-28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湖北省咸宁市 实施日期:2022-04-28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文件编号:苏应急〔2021〕78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1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江苏省苏州市 实施日期:2021-03-15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环发〔2024〕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4-06-07
发布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税务局 适用区域:湖北省 实施日期:2024-06-07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9-12
发布部门:湖北省能源局 适用区域:湖北省 实施日期:2023-09-12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31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福建省福州市 实施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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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关于《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中相关内容的咨询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王先生来电咨询,《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中规定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该要求是否有现行的部级规范要求或者通知可以说明。按照HJ75的要求,烟气的自动监控必须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12

关于对国控站点周围环境喷雾是否符合监测标准的问题咨询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罗先生来电咨询,曾就孝感市对国控站点周围环境喷雾是否符合监测标准问题向省生态环境厅咨询过,孝南区环委会一名周姓同志向我答复过,喷雾洒水是生态创建需要,表示向城管部门建议改进,现在是孝感市文化路站点喷雾是没有看见过(喷雾洒水仅仅在站点旁边两个院子),但是据湖北工程学院的一名老师说,设在学院的点仍然在喷雾,车子一般在小树木中喷雾。我认为不符合监测方法标准,故向湖北省生态厅咨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25

关于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问题咨询
其它 排污许可

周先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咨询,经查《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鄂环办〔2015〕278号)等文件,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无偿使用具体事宜尚有部分疑惑,特咨询问题如下:(1)有偿使用排污权:企业按照现有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购买全部排污权,后续经环保监管部门统一核定排污权后,富余的排污权,企业是否可以进行交易出售?(2)无偿使用排污权: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明确排污总量,但未购买排污权为无偿使用,后续经环保监管部门统一核定排污权后,排污权最终核定排污总量是否需要购买排污权,还是可以继续无偿使用,有无具体时间期限要求,如限期购买排污权、限期无偿使用等;富余部分总量是否无偿收回。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7-25

关于建立环保大数据信息库建议的回复
其它 综合业务

陈部长您好, 我是湖北省恩施市环境监察大队的一名监察人员,自2012年通过湖北省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招录考试进入环保系统已经三年,期间一直在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岗位工作。在这三年的工作中,深切感觉环保必须像人社、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环保大数据信息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我的三年工作中,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上级部门发来一个统计表要统计某个辖区的企业的环评情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有时候是单位的其他科室需要统计,有时候是市级的环保部门要求统计,有时候是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要求统计。这些统计任务最终都需要基层的执法人员一遍遍的跑路核实、花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本来就少,很多时候都去跑这些不知道跑路多少遍的数字去了。基层执法人员由很多事军转干部,他们不同局域网ftp服务器共享数据,不会建立方便实用便于更新的电子台账,但是他们是最底层,任何一级需要统计数字或者汇报数字都需要认真谨慎地去面对。有时候是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也没用渠道查到相关资料。 在和人社、公安、交警打了几次交道感受到他们的大数据网络数据给工作带来的便利和效率的提高……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6-03-09

咨询关于建设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土壤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刘女士来电咨询,根据《湖北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在治理与修复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有权限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但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已不纳入环评管理。请问在湖北省内开展的建设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若需要,级别是报告表还是报告书或者是登记即可,审批部门是哪一级别。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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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湖北省重要湿地

Hubei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文件编号:DB42/T1731-2021 标准名称: 湖北省重要湿地生态健康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21-08-06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湖北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列入《湖北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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