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CCER-01-001-V01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0-24 |
文件编号:CCER-14-001-V01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0-24 |
文件编号:CCER-14-002-V01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0-24 |
文件编号:CCER-07-001-V01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4-12-30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4-12-30 |
文件编号:CCER-01-002-V01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0-24 |
查看全部标准内容
文件编号:部令第31号(2023年)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10-19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0-19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07-07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 |
文件编号:绿交文[2023]76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11-16 |
发布部门: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1-16 |
文件编号:水利部水政法[2016]156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6-04-19 |
发布部门:水利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16-04-19 |
文件编号:气候中心字[2023]12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11-16 |
发布部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3-11-16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您好,我是省内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从业人员。一直以来对国家碳排放交易的开展情况保持高度关注。 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我公司已开始着手筹备开展电能交易,以配合办法中的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工作。因涉及到公司生产经营测算,想向环保主管部门明确以下两个细节: 1.自愿减排量中的可再生能源范畴是否包括水电。 2.因现在公司测算需要,想向贵厅了解现行的计算标准及数据来源文件: (1)单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对应多少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即一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减少多少千克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2)单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对应节约多少标准煤(即一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节约多少千克标准煤)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01-14
1、管理办法是否包含深圳? 2、碳普惠项目及其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如何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是否支持跨区域减排量? 3、私家车停驶减排方法学,使用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的,是否可以? 4、关于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有没有具体的对接人,还有很多问题还有咨询,多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12
尊敬的领导: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要求,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许可排放量的排污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取得排污权。 我们知道环评的审批阶段和排污许可证申领阶段至少间隔了一个建设期。 那么在环评审批阶段,这些“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许可排放量的排污单位”的总量仍然和其他排污单位一样的方法平衡总量吗?还是直接排污权交易? 如直接排污权交易,是否和苏政办发〔2017〕115号文冲突(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据我所知省内不少地方在环评审批阶段即要求企业付款完成排污权交易) 如不是,那么环评阶段总量平衡+排污许可证阶段排污权交易,一个项目需要两次总量吗? 或者说,环评阶段是否可以以“企业承诺进行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先不申请总量,待排污许可证申领阶段再进行排污权交易呢? 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中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来源于本五年规划期前建成投运的企事业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并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后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地区,建设项目可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总量指标”。 还望领导拨冗解惑。祝领导工作顺利!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27
1、2015年省发改发布《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试点城市和地区来开展碳普惠制。今年4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请问该办法发布后,是否省内所有地级市都可按要求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不局限在原来的试点城市和地区? 2、之前的碳普惠制试点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现在是否还有只能小微企业申报的限制? 3、省发改委已发布的方法学,如《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19年修订版)》,适用范围是已开展碳普惠制的试点地区和省定贫困村,现在是否适用于全省范围,如果不适用,是否考虑修订更新? 4、《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碳普惠项目业主在申报前,应将项目咨询服务、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公示。请问公示需要在公开渠道公示吗,具体有什么要求?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20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 附解读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3-15 |
![]() |
![]() |
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 |
|||
酷乐普 | 2022-03-17 |
![]() |
![]() |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四川生态环境 | 2022-03-17 |
![]() |
![]() |
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促进全国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
|||
生态文明实践 | 2022-03-31 |
![]() |
![]() |
重磅!《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全文发布,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4-11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
文件编号:GB/T33756-2017 | 标准名称: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生产水泥熟料的原料替代项目 | 发布日期:2017-05-12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经计算得到的一定时期内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基准线情景的排放量相比较的减少量。 |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
文件编号:GB/T33755-2017 | 标准名称: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余能利用 | 发布日期:2017-05-12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经计算得到的一定时期内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基准线情景的排放量相比较的减少量。 [ GB/T 33760—2017,定义 3.5] |
greenhouse gas mitigation through biogas utilization
文件编号:DB32/T4573-2023 | 标准名称: 畜禽养殖场碳排放核算指南 | 发布日期:2023-10-09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江苏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畜禽粪污处理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利用后抵消的温室气体排放。 |
greenhouse gas
文件编号:DB21/T4085-2025 | 标准名称: 汽车制造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 发布日期:2025-01-07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辽宁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注:本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和氢氟碳化物(HFCs)。 |
greenhouse gas
文件编号:DB61/T1913-2024 | 标准名称: 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24-12-26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陕西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注:本文件中仅包括二氧化碳(CO2)。 |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