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大气导则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人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人员,在最近的武陵区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同一个行政区内及评价基准年,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公示网上(网络链接: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66056.shtml),浏览到几份环评报告。其中: 1、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坨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中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中数据,判断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白马山天尺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以《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以及“武隆区城市监测点(芙蓉中路)”一年的监测数据,根据HJ663、HJ664相关要求判定,得出结论是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特咨询贵局,上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那种是正确且符合导则要求的。以便指导我市后续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此问题已经广东省厅互动交流平台咨询过,回复是:您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环评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建议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或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故在此处再次咨询,望回复。 发泡项目,原料为TDI,聚醚多元醇 、白聚醚,生产工艺是:发泡》冷却》熟化》裁切》热接合,产品是海绵制品,编制报告书的时候,大气、水、土壤等评价等级的判定是按化工,还是按塑料制品或者其他什么来判定呢? 另外,如果按化工判定,根据土壤导则为一级评价,厂区内土壤监测点较多,目前厂区面积不大,且全是混凝土,厂外部分为其他厂区、道路,绿化地面距离项目较远,土壤的柱状点、表层点采样有何建议?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2-03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尚云环境受邀赴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CALPUFF模型应用培训 |
|||
尚云环境 | 2022-07-08 |
![]() |
![]() |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名称变更和职责调整的公告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8-23 |
![]() |
![]()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中环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情况的通报 |
|||
检测大本营 | 2021-10-28 |
![]() |
![]() |
关于对山东某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知 |
|||
环评互联网 | 2020-02-20 |
![]() |
![]()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
|||
环评互联网 | 2025-02-19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