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施行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是否还有效,有一项目位于省级开发区内,符合该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12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第二条重点工作第二点: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以降碳产品方法学为指导,加快全省降碳产品开发、申报、登记等工作。市县政府组织开展资源摸底调查,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开发降碳产品,加强降碳项目储备,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们公司有光伏发电项目,我们这个降碳产品如何进行申报、登记呢?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9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8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8〕186号)对《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进行了批复。 2021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 )。 经对照《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存在同一地块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上述两个要求相冲突的情况,该以哪一份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1-09-08
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附件,东江流域包括深圳市全部范围和东莞市全部范围。请问:1、东江流域管理范围包括几级支流? 2、附件的“深圳市全部范围和东莞市全部范围”指的是深圳市、东莞市辖区全部范围还是辖区内相应的干流、几级支流集雨范围? 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广东省东江水质保护条例》废止,请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是否还有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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