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粤府〔2020〕7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12-29 |
|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2021-01-01 |
| 文件编号:黔府发〔2020〕12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8-31 |
|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贵州省 | 实施日期:2020-08-31 |
| 文件编号:青政〔2020〕77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10-20 |
|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青海省 | 实施日期:2020-10-20 |
| 文件编号:闽政〔2020〕12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12-22 |
|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福建省 | 实施日期:2020-12-22 |
| 文件编号:皖政秘〔2020〕124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6-29 |
|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安徽省 | 实施日期: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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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明确了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请问:由于超出规划时限,《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是否自2021年1月1日后自动废止?2021年1月1日后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还需要分析项目选址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符性,还是以最新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来代替。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21
根据相关通知,本年4月1日起不再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定的严格控制区及其管控要求,以《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管控全省生态空间。但在政府网站上均未能搜索到《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正式文件,请问《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是否已正式发布?如已发布请告知链接,谢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4-09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注释1: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据了解,广西生态红线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阶段(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我公司有一个矿山项目,按照旧的广西生态红线方案,涉及生态红线。但是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就是说按照2021年4月版广西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但这个版本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发布时序,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中关于生态红线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07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8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8〕186号)对《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进行了批复。 2021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 )。 经对照《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存在同一地块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上述两个要求相冲突的情况,该以哪一份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1-09-08
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施行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是否还有效,有一项目位于省级开发区内,符合该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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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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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互联网 | 2022-03-01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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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免费使用!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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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互联网 | 2022-03-02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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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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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生态环境 | 202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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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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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调查与修复 | 2022-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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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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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云助手 | 2022-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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