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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种方式属于固体废物处置还是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源麟(济南)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 利用生活污泥、畜禽粪污、农业秸秆的有机成分作为蚯蚓养殖的饵料;利用厨余垃圾的有机成分作为黑水虻虫养殖的饵料。以上两种方式属于固体废物处置还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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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关于排污变更(直排改间接排放)的问题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我公司 OLED 光电新材料研发项目一期工程环评经环保局审批,根据环评及批复意见,我公司生产废水经撬块装置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河道。现公司拟将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济宁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不再直排入河道,该污水处理厂属于工业污水处理厂,且我公司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康达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现在废水排放途径与环评批复不一致,请问,应该参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什么行业类别进行环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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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池沉淀的罐底是叫生活污泥吗?也是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吗?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源麟(济南)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 在农村环境整治下我们这里以村为单位将每个户里面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起来存放,收集池里面沉淀下来的是叫生活污泥吗?如果按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的话这个沉淀污泥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能是工业固体废物吗?除了这个有污水污泥其他的也没有找点相关的符合这个的词汇,希望能给与回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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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请问对专家评审指导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源麟(济南)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 我们发改委立项名称是:新建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示范园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是结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十条之交通干线两侧两公里的可视范围以内不得建设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目前选址不符合,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正)都公布实施快两年了,对主干道两公里以内没有要求,还套用2018的,再说了我们建设的项目也不是贮存和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的是养殖场、是农村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农业示范园项目,对国家和地方的固废防治法我们不冲突,专家给的指导意见根本站不住脚,我都质疑专家有没有对报告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所以对专家意见有异议,请贵平台给出个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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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回转窑烘窑阶段颗粒物折算超标处理情况咨询
大气环境 排污许可

我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今年6月21日停产检修,7月3日检修结束并于18点开始烘窑。因此次检修窑系统更换耐火砖面积较大,故烘窑时间有所延长,至7月5日11点开始投料生产,共计40余小时。期间因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系统氧含量高,造成窑尾氮氧化物折算值超标36小时,二氧化硫折算值超标9小时,颗粒物折算值超标24小时,并致7月4日颗粒物日均值超标。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847-2017)规定,烘窑期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数据超标可视为不违反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但颗粒物规范中并未提及。据此,淄川区环境监控中心认定我单位为颗粒物排放日均值超标,并被检查中队进行立案处理,对此我们存有异议,并予咨询。 我们当日系统收尘设施运行正常,颗粒物实测均值为2.81mg/m3,日排放量为3.1kg。本次超标主要是系统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氧含量高(18.4%)造成(折算值20.3mg/m3)。投料后,氧含量降低,颗粒物数据虽恢复正常。 从实际情况看,我单位烘窑期间为非正常生产状态,且颗粒物排放量较小(3.1kg),仅为正常生产时排放量(15kg)的20%左右, 未造成危害后果。故致函贵局咨询该情况能否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免于处罚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条款。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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