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关于城镇建成区的判定问题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在城市建成区新建、扩建的加油站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有一加油站选址经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的说明如下:“该拟用地地块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面积为4.59亩,剩余部分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为1.31亩。” 现想咨询该选址是否属于城市建成区,该加油站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望领导解惑,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6-11

关于风电项目选址涉及“生态红线”的问题
自然生态 环境影响评价

我单位承接平凉市崆峒区的一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出具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及附件,函中说明“项目不在相关敏感区内。选址是否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出具的《关于崆峒区峡门乡100MW 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拟选址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情况的说明》意见为准。附件中说明”本项目选址涉及生态红线(六盘山-子午岭山地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关于崆峒区峡门乡100MW 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拟选址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情况的说明》,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重新选址?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相关手续后建设?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14

关于生态红线文件采用的问题
自然生态 综合业务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注释1: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据了解,广西生态红线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阶段(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我公司有一个矿山项目,按照旧的广西生态红线方案,涉及生态红线。但是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就是说按照2021年4月版广西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但这个版本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发布时序,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中关于生态红线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07

查询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2019年12月18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行政事业的单位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需要交由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按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能否提供安徽省已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最好按市进行分类列表形式,比如说合肥市一共多少家,企业名称分别是……,芜湖市一共多少家,企业名称分别是……。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3-09

历史留下来的的填海项目,是否属于填海项目
海洋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你好!我是阳江一码头项目的业主,我们码头在2018年时候因违填海被处罚了,我们也交了罚金,也在当地补做了用海手续,现在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这项目出具了用海预审意见。现在我们在已成陆的地方建十万吨通用码头,需要报环评,请问下我们项目的环评是按通用码头的审批权限报阳江市生态环境局,还是按填海项目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呢?收到请书面答复好吗、谢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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