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厅领导: 您好! 我公司拟建项目外购铝灰回收产生的惰性残渣,生产工艺采用回转窑-冷却机-破碎筛分机-包装入库等工序后,产品是为三氧化二铝。外购铝灰回收产生的惰性残渣有属性鉴别报告,鉴别机关为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该外购原料鉴别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 现有问题如下: ①项目使用的原料为一般固废,是根据“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期待回复,感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14
尊敬的陈部长, 您好,我是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环境科学专业研三学生,我目前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想对过去2001年来全国水环境状况做一个基本了解,从环保部网站上下载了2001-2015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分析数据时发现错误,2008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1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和2007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0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完全一样。本人对比了公报上的文字说明,显示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关于此表的表文不一致,存在错误。 个人认为,如果错误属实,作为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国家环境状况公报不应该存在类似错误,会让公众认为环保部工作不够细致,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如果查实,从公民角度,个人希望环保部应予整改。 此致, 敬礼!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4-06
黄冈师范学院来电反映,学校李时珍大健康研究院拟建设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与中药防治重点实验楼,目前可研报告已批准,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上下双层结构。现咨询这个项目是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呢?如果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是不是需要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咨询部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咨询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调整变更。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06-24
目前,新大气导则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人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人员,在最近的武陵区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同一个行政区内及评价基准年,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公示网上(网络链接: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66056.shtml),浏览到几份环评报告。其中: 1、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坨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中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中数据,判断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白马山天尺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以《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以及“武隆区城市监测点(芙蓉中路)”一年的监测数据,根据HJ663、HJ664相关要求判定,得出结论是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特咨询贵局,上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那种是正确且符合导则要求的。以便指导我市后续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2020.06.30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咨询:《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是否同时执行“1h平均浓度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若同时执行,“任意一次浓度值”是否有具体检测方法供执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回复如下: 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是否同时执行“1h平均浓度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11.2提到“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参见附录A”。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切实减少VOCs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已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苏环办〔2020〕218号),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因此,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的1h平均浓度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所对应的特别排放限值,即1h平均浓度值6mg/m3和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二、若同时执行,“任意一次浓度值”是否有具体检测方法供执行?关于厂区内NMHC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A.2.2条款规定“按便携式监测仪器相关规定执行”。经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咨询确认,现阶段暂无可用国家标准监测方法,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订相应便携式监测仪器监测技术方法,可等待国家标准方法正式发布后对照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已于2020年7月1日全面实施,就相同咨询问题,请问安徽省对本省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情况是否有明确的通告计划?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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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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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scientific research records
文件编号:HJ8.1-2022 | 标准名称: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 发布日期:2022-08-21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以下简称档案。 |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scientific research documents
文件编号:HJ8.1-2022 | 标准名称: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 发布日期:2022-08-21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项目(含课题,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在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 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 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记录,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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